2021年度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专项资金分配方案
根据通财社字〔2021〕592号精神,省财政厅、民政厅下达我区2021年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专项资金787万元。
按照《江苏省省级社会养老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使用范围:主要用于补助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建设、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养老服务能力提升和机构建设、养老机构护理员培训等养老服务体系等方面支出,不得用于工作人员工资、公用经费、交通工具等支出的要求。现将2021年度资金分配如下:
序号 |
项 目 |
分配经费(万元) |
1 |
2021年度适老化改造经费 |
180 |
2 |
2021、2022年度居家养老上门核查经费 |
120 |
3 |
新建1家护理站补贴(正余镇) |
5 |
4 |
2022年度安全生产第三方检查、养老机构安全工作培训等经费 |
25 |
5 |
2021年养老护理员培训经费 |
12 |
6 |
2022年养老护理员宣传奖励经费 |
8 |
7 |
居家上门服务经费 |
437 |
合计 |
78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