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境质量
环境空气质量。2021年海门优良天数313天,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为85.8%。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分别为PM1050ug/m3,PM2.526ug/m3,二氧化硫8ug/m3,二氧化氮23ug/m3,一氧化碳0.616mg/m3、臭氧107ug/m3,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年均值限值。
降水质量。2021年,全区降水pH值年均值为6.02,酸雨频率为3.4%。
水环境质量。地表水:长江海门段水质总体良好,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通吕运河、通启运河海门段水质均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水质良好;城区海门河、圩角河水质均达到地表水Ⅲ类标准,水质良好。
饮用水:海门长江水厂饮用水源地全年有8个月水质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4个月水质达到Ⅲ类标准,水质总体良好,优Ⅲ类达标率为100%。
地下水:全区6个市级地下水监测点,1个监测点水质达Ⅲ类,其余5个监测点水质为Ⅳ类。
声环境质量。2021年,海门区区域环境昼间噪声平均值为54.5分贝,处“较好”水平;城区各功能区昼间噪声值达标率100%,夜间噪声值达标率82.1%;城区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值为63.5分贝,达到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一级,处于“好”水平。
二、生态建设
源头治理。开展重点产业转型升级及绿色发展研究,分析海门纺织印染、电子信息、装备制造、船舶海工、非金属矿物制品及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的现状并制定对应绿色发展方案。组织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改造,实现企业节能减排。
大力推进源头替代和VOCs治理减排。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级项目。引导政府定点招标采购企业优先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推进政府绿色采购。加强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储运销等重点行业VOCs治理,完成VOCs综合治理项目31个。
推进锅炉深度整治。开展生物质锅炉专项整治,积极推进燃煤锅炉淘汰整合、清洁能源替代和集中供热,共完成锅炉项目142个。
文明城市创建。海门生态环境局牵头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多措并举实施“蓝天工程”,严格控制新建重污染企业。坚决打赢“碧水保卫战”,实现全区省考、市考断面水质优Ⅲ类比例全部达到100%,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大力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突出以村庄为重点,采取“绿化、净化、美化、亮化、改水、改厕”等一系列有效措施。今年3月,海门荣获“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
生态损害赔偿。探索生态环境领域“损害—担责—修复”模式,做到“应赔尽赔”。2021年共签订生态赔偿案件100起,案涉金额170余万元,案例实践数量全市第一。《探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海门经验”》被南通市生态环境局评为“2021年度十佳生态环境治理改革创新案例”。建成全省首个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公益林,向公众传递“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理念,经验做法被《中国环境报》等媒体报道。
三、节能减排
水污染减排。根据上级下达任务,2021年,我区主要水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指标: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分别削减191吨、10吨、31吨、3吨,根据年初上报计划安排,我区2021年水污染减排情况如下:
1、城镇管网建设改造项目:预计全年削减COD55.2吨、氨氮13.9吨、总氮11.98吨、总磷1.31吨。
2、化工企业关停项目:2021年关停化工企业13家,预计全年削减COD200吨、氨氮7.18吨、总氮59.3吨、总磷0.594吨。
3、规模畜禽养殖粪污治理及资源化利用工程:预计削减化学需氧:123吨、氨氮2.5吨、总氮9吨、总磷2.16吨。
4、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预计削减化学需氧:12吨、氨氮3.29吨、总氮9.85吨、总磷0.767吨。
预计2021年主要水污染削减COD390.2吨、氨氮26.87吨、总氮90.13吨、总磷4.832吨。最终削减量以省厅审核为准。
大气污染减排。根据《海门区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2021年海门区共完成120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项目,724项目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其中“两高”行业产能淘汰和压减8项,锅炉提标改造或“回头看”项目142项,绿色改造工程2家,VOCs综合治理项目31项,VOCs无组织排放、储罐治理项目30项,颗粒物无组织排放20项等减排项目全部完成,实现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放持续减量,根据初步统计数据我区2021年预计完成大气减排减排氮氧化物107吨,挥发性有机物217吨。
四、污染防治
完成《南通市海门区“十四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的编制。
全年用途转变为“一住两公”的60宗地块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会同海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同组织了地块的专家评审会。
完成原海门电子元件引线厂地块修复工作,修复效果达到既定目标。
光大绿色环保固废处置(南通)有限公司2万/年危险废物焚烧项目完成建设,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投入试运行,补齐海门区危险废物处置能力短板。
完成223个审批手续不全的危险废物仓库专项整治,完成省级土壤专项审计问题整改,完成全区地下水污染防治分区项目。
五、环境监管
环境执法监管。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局全面打响“水、气、土”保卫战。2021年,在“双随机、一公开”的基础上,针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着力开展了打击废水偷排直排环境违法行为、水环境执法监管“蓝剑行动”、春夏臭氧管控、秋冬大气巡查、废气活性炭专项检查、打击危废非法处置等专项检查,坚持铁面执法、铁腕执法,全力为海门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全年共出动18825人次,检查企业8552家次,实施行政处罚290起,总处罚金额1258.4138万元,实施查封扣押66件,行政移送5件,刑事移送9件,行政处罚数量同比上升78%,处罚金额同比上升66%,有力地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起到强有力的震慑作用。
环境信访处置。2021年,海门生态环境局持续开展热点难点环境信访攻坚化解行动。持续开展积案信访“回头看”行动,梳理化解2020年以来的信访积案33件;有序开展信访总量“削峰行动”,攻坚化解部、省、市交办越级访32件;重点开展环境矛盾攻坚化解行动,局领导包案带案下访5起,重点信访点位再调处8起,后督查中央、省、市环保督查反馈问题12件;再梳理再化解集中攻坚化解99起信访积案。集中开展“百日攻坚化积案”,对84件越访重访,再排查突出隐患,再整治突出问题、再化解突出矛盾,再强化督查督办,全力压降环境信访总量、越级信访量。
六、法规宣教
依法行政履职尽责。推进依法行政,2021年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90件,处罚金额约1258.4138万元。其中,有58家企业在《海门日报》上主动公开致歉。组织开展案件听证1次,有1件行政复议案件,维持原行政处罚决定。有1件信访人申请撤销信访答复的诉讼件,结果原告撤诉。同时,将全区共1000多家企业纳入环保信用评价系统,实行12分动态计分制。向参评企业宣传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内容,在处罚企业决定书中,明确告知其不履行处罚内容被申请执行的,环保信用评价结果为黑色。对企业失信记录按照省统一规定归集至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系统。会同发改委、供电公司落实了对信用评价的结果运用,落实红黑等级企业的差别电价征收事项。
环保宣教有力发声。开辟《海门日报》每月环保专版,出刊12期,在《南通日报》出刊专版一期,在各级报刊杂志的环保宣传报道共计200余篇;在“学习强国”、中国环境APP、省市生态环境部门网站以及“绿韵东洲”微信平台发布环保工作动态400余条。利用“绿韵东洲”微信平台集中开展了“以案释法”、“党史学习教育”等系列宣传活动,宣传固废法、大气(水)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法律法规、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围绕“六?五”环境日、科普日等各类主题日,组织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公益林开园仪式、新闻发布会、重点企业培训、广场志愿服务等活动;联合张建伟环保志愿者工作站开展环保文艺下乡和环保宣传进社区等活动;组织开展“公众看生态”活动,组织公众先后多次走进了东洲水处理有限公司、大气科普站、长江水厂等;开展“温暖生态、绿色助企”、“送法入企”普法宣传活动,引导企业守法自律,全面提升营商环境法治氛围。
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局
2022年2月10日